2020年惠州入户新政策 入户惠州要什么条件及流程

更新时间:2019-12-1419次浏览| 信息编号:z55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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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新政内容与政策解读如下

(一)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以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政策解读

  1、农村籍高校学生可按自己意愿选择迁入就(创)业地;

 2、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落户。

(二)全面放开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落户政策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时长无限制)的人员可入户。

(三)进一步放宽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落户政策

 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1、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两年;

 2、稳定就业或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

 3、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可办理入户。

(四)优化惠城区落户政策

 1. 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下同)的落户政策,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2、在惠城区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3年;

  3、稳定就业或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

  4、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可入户。

  5、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迁入落户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

 1、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2年;

 2、稳定就业或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

(五)引进人才落户政策引进人才对象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技能型人才包括: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 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 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辖县内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2. 往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普通全日制大专和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惠城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 设街道办事处地区:

 (1)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市直属或惠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合法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 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引进人才迁移准入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

  符合引进条件的上述人才及国家、省、市级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经相关部门核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政策解读1、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应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惠城区的马安、横沥、三栋、芦洲这四镇皆按该条件入户)

  3、惠城区: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在该公司购买社保6个月以上的毕业生。

(六)购买商品落户政策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有关部门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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